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《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》和省教育厅办公室《关于开展2022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保障工作,维护校园和谐稳定,压实实验室安全责任、排查安全隐患、坚守安全红线,4月12日上午,公卫学院书记、院长余善法、副书记杨国俊、副院长刘建涛,对学院实验室进行了安全检查督查工作。
学院领导认真了解了实验室现状,对实验室报废进展、改造升级、建设规划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和工作指导。强调要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,严格实验项目、实验过程、实验材料、实验条件的安全管理,特别是危险化学品、压力容器、等实验设施、设备与用品等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,对易燃、易爆、强酸、强碱等危化品要确保规范使用、存放保管安全,严防危化品丢失、泄露、爆炸事故发生。
实验室安全检查进一步推动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,有效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,确保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。